1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按要求到相关部门盖章;
2、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户口本、身份证;申请人为法人的,应提交营业执照、企业登记查询结果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。
3、需送达的文书一式四份、与该案有关的债权债务文书或司法文书;
4、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,须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;
5、收件人为法人的,提供企业登记查询结果;收件人为自然人的,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收件人的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的证明;
6、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天津市西青公证处
电话:022-27391913
传真:022-27391913
邮箱:xq_gzc@163.com
地址: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419号
西青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
(杨柳青火车站斜对面)
接待时间:
上午:08:30 - 11:30
下午:13:30 - 17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