须提供下列证件:
1、申请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件(如护照、通行证等);
2、由申请人户籍派出所出具《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检索证明》,并加盖派出所行政章。(需先到公证处领取《关于协助提供公民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调查函》后,再到户籍派出所办理);
3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,应提供有效的《委托书》和代理人身份证;
4、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天津市西青公证处
电话:022-27391913
传真:022-27391913
邮箱:xq_gzc@163.com
地址: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419号
西青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
(杨柳青火车站斜对面)
接待时间:
上午:08:30 - 11:30
下午:14:00 - 17:00